為了鼓勵新創企業的發展,政府定期提供各類創業補助計畫,旨在協助新創公司成長。這些補助計畫對新創企業來說,是推動技術創新、拓展市場並提升整體競爭力的重要資源。本文將詳細介紹四個知名的創業補助計畫:U-Start 創新創業計畫、SBIR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ITI 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以及前瞻技術創業投資計畫,幫助新創公司全面了解每個計畫的特色與申請流程。
詳細介紹每個計畫的內容之前,先大致說明這四個創業計畫適合申請的新創公司:
- 1、U-Start 創新創業計畫:專為大專院校學生及畢業未滿五年的校友設計,適合剛有創業想法或處於初步創業階段的團隊,提供初創公司的資金與專業指導。
- 2、SBIR 小型企業創新研究計畫:針對已經創業並開始發展產品或服務的公司,適合早期產品開發和市場測試階段的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以促進創新和研發。
- 3、SITI 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由臺北市政府主導,針對臺北市的新創公司,提供不同項目的資金或補貼。
- 4、前瞻技術創業投資計畫:適合技術導向的新創公司,要求與法人創投共同提出申請,適合需大額投資促進前瞻技術的研發和商業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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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年輕創業者且剛有創業想法:U-Start 創新創業計畫
U-Start 創新創業計畫由教育部主辦,針對在校生或畢業未滿五年的校友創業者。此計畫旨在鼓勵年輕人創業,提供公司初創時資金和專業指導,幫助他們將創意轉化為具體的商業計畫。U-Start 計畫的特色在於其對年輕創業者的創業支持,注重創新商業模式和技術創意的培育,為年輕人提供良好的創業環境。
申請資格
- 設有育成單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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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業團隊:
- - 至少由 3 人組成,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 無條件進位 )須為具本國籍的大專校院近 5 學年度( 含應屆 )畢業生或在校生( 包括專科四年級以上及在職專班學生 ),其餘成員可為 18 至 35 歲的社會人士或取得居留簽證之外籍人士及青年。
- - 申請計畫之團隊未曾接受過本計畫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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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隊成員限制:
- - 每人限參與一組團隊。
- - 各團隊之代表人應為具本國籍的大專校院近 5 學年度( 包括應屆 )畢業生或在校生( 包括專科四年級以上及在職專班學生 )。
- - 團隊成員應未曾接受過本計畫之補助,並且所有成員於計畫執行期間應全職投入本計畫,不得在其他地方任職工作。
- - 計畫申請時,團隊成員不得為公司行號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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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準備文件
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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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準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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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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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文,受文者為中國文化大學( U-start計畫辦公室 )
- 育成單位
- 1. 創業輔導計畫書
- 2. 育成單位執行切結書
- 3.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 創業團隊
- 1. 創業營運計畫書
- 2. 計畫申請表
- 3. 創業團隊成員基本資料
- 4. 創業團隊補助經費支用計畫表
- 5.個人全職投入計畫切結書
- 6.創業團隊計畫提案切結書
- 7.育成進駐輔導意向書
- 8.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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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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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績優團隊評選報名表
- 2.公司行號設立登記證明
- 3.營運計畫簡報
- 4.公司行號執行本計畫切結書
- 5.其他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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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整理:夢想智賦
申請時程
第一階段每年 2 月底左右停止收件,第二階段於每年 8月底左右停止收件。
補助金額
- - 第一階段:提供總額 50 萬元的補助費,其中 15 萬元用於育成單位的創業輔導費用,35萬元用於團隊的創業基本開辦費。
- - 第二階段: 25 萬至 100 萬元不等的創業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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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產品或服務已在發展階段中:SBIR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SBIR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主辦,旨在鼓勵中小企業進行創新研發,以提升產業競爭力。該計畫主要針對研發階段的中小企業,透過資金支持,幫助中小企業完成技術開發和市場推廣。SBIR 計畫的特色在於其階段性資助模式,從概念研發到產品化,每個階段都有相應的資助,促使中小企業在不同發展階段獲得持續支持,SBIR 計畫特別適合早期及成長階段的中小企業。
申請資格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的中小企業,並且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應準備文件
應準備文件需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後電子檔上傳,若使用工商憑證申請者則免加蓋。
文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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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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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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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近一年的年度損益及稅額計算表( 若成立未滿1年之公司則以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替代 )
- 2.最近一期勞工保險局出具之「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提供參與計畫的研發人員及投保人數資料( 如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 )。若公司人數少於 5 人,可檢附如就業保險等相關證明文件;若未具勞工保險投保資格者,須檢附如職業災害保險投保等相關證明文件
- 3. 財政部國稅局出具最近 1 個月申請公司之「納稅義務人違章欠稅查復表」,須為無違章欠稅
- 4. 稅捐稽徵處出具最近 1 個月申請公司之「納稅義務人違章欠稅查復表」,須為無違章欠稅
- 5.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參與本計畫的公司負責人、計畫主持人、計畫聯絡人、會計、研發人員、顧問均須親簽檢附
- 6. 申請者自我檢查表,需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
- 7. 顧問諮詢單位須為 7020 或 I103060 管理顧問業,並檢附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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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特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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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若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經財政部國稅局同意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請檢附「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核准公文影本」,並填具聲明書
- 2.若為研發聯盟,應提出「SBIR研發聯盟合作協議書草案」
- 3.如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之公職人員或關係人,應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 4.如申請者勾選「數位轉型」或「淨零碳排」計畫特色,應填寫計畫特色表
- 5. 申請者所提之計畫涉及脊椎動物實驗時,應檢附申請人所屬機構動物實驗管理小組審查同意書及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辦理之審議核可證明文件
- 6.申請者所提之計畫如以人類為對象之研究,需檢附醫學倫理委員會或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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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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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符合以下審查加分條件,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 1. 曾獲經濟部創新研發相關獎項、經濟部核定之卓越中堅企業及中堅企業重點輔導對象之公司
- 2. 屬傳統產業、新創事業、女性創業、青年創業等
- 3.公司員工近兩年加薪幅度達 3% 以上
- 4. 曾參與進行勞動部勞動條件落實法遵實施計畫
- 5. 已登記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社會創新組織
- 6. 依經濟部國際創育機構登錄作業要點第八點之規定,經國際創育機構培育且推薦者
- 7. 研發計畫標的屬身心障礙相關產品或服務、智慧科技於高齡運輸服務、防災救災之應用或鼓勵產業發展銀髮服務與產品者
- 8. 曾獲提報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 2.0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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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整理:夢想智賦
申請時程
無特定時程,隨到隨受理。
補助金額
依照 3 個計畫階段而有不同的補助金額:
- - Phase 1:每案 100 萬元。
- - Phase 2:每案每年不超過 500 萬元。
- - Phase 2+:每案 5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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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產品或服務已在發展階段中:SITI 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
SITI 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由台北市政府提供,旨在支持於台北市發展業務的中小企業。SITI 計畫的特色在於支持中小企業各發展階段,有 5 種類型的補助項目:創業補助、研發補助、品牌建立補助、創新育成補助、獎勵補貼。
申請資格
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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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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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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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於台北市一年內的新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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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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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於台北市一年以上的中小企業與國外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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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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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於台北市一年以上的中小企業與國外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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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育成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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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於台北市的公司、商號及國外分公司及財社團法人、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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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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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於台北市且屬於新設立或新增資一年內的公司、商號及國外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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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整理:夢想智賦
應準備文件
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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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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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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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書
- 2. 創業計畫書
- 3. 公司( 商業 )之登記變更證明文件
- 4. 最近一期計畫人員之勞保或就業保險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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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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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書
- 2. 研發計畫書
- 3. 公司( 商業 )之登記變更證明文件
- 4. 最近一期計畫人員之勞保或就業保險證明文件
- 5. 最近三年會計師簽證之相關財務報表( 中小企業得以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替代 )
- 6. 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營業稅申報書
- 7. 最近一年之具市場營運實績之相𨶹證明文件: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之營業收入或營業稅申報書之銷貨收入不為零、辦理新增資相關證明文件、已進行試營運場域驗證相闢證明文件擇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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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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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書
- 2. 品牌建立計畫書
- 3. 公司( 商業 )之登記變更證明文件
- 4. 最近一期計畫人員之勞保或就業保險證明文件
- 5. 最近三年會計師簽證之相關財務報表( 中小企業得以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替代)
- 6. 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營業稅申報書
- 7. 最近一年之具市場營運實績之相𨶹證明文件: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之營業收入或營業稅申報書之銷貨收入不為零、辦理新增資相關證明文件、已進行試營運場域驗證相闢證明文件擇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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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育成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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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書
- 2. 創新育成計畫書
- 3. 公司( 商業 )之登記變更證明文件
- 4. 最近一期計畫人員之勞保或就業保險證明文件
- 5. 公司( 商業 )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營業稅申報書
- 6. 財社團法人、學校近一年納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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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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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書
- 2. 獎勵補貼計畫書
- 3. 新設立或增資相關證明文件
- 4. 購置設備或技術之統一發票或相關證明文件
- 5. 最近三年會計師簽證之相關財務報表( 中小企業得以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替代 )
- 6. 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營業稅申報書
- 7. 申請獎勵項目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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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整理:夢想智賦
申請時程
應備文件寄到計畫辦公室後,隨到隨受理。
補助金額
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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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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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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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1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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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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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5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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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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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5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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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育成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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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3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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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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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6 種獎勵項目:
- 1. 勞工訓練費用補貼最高 100 萬元
- 2. 勞工薪資補貼最高 500 萬元
- 3. 房屋稅/地價稅補貼最高 5,000 萬元
- 4. 承租私有房地租金補貼最高 500 萬元
- 5. 融資利息補貼最高 5,000 萬元
- 6. 使用市有房地租金減半計收 2 至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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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整理:夢想智賦
適合正在開發突破性技術: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前瞻技術創業投資計畫
前瞻技術創業投資計畫由科技部提供,專門針對具有前瞻性技術的新創公司。該計畫適合正在開發突破性技術並希望在未來市場中占據領導地位的新創公司。前瞻技術創業投資計畫強調高風險、高潛力技術的研發,並提供全面的資金和技術支援,幫助新創公司實現技術商業化。
申請資格
此計畫需以法人創投主導與新創事業共同提出,不得由新創事業單獨提出:
- 法人創投
- - 需由執行經濟部產業技術司科技專案計畫的財團法人所成立的創業投資事業。
- - 法人創投可以與其他投資人或機構,或執行本部產業技術司科技專案計畫的財團法人共同出資參與。
- - 法人創投的出資比例需超過共同出資金額的 5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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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創事業:國內依法登記成立八年內的公司,即至申請收件日成立未滿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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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 法人創投及新創事業皆需符合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公司淨值( 股東權益 )為正值,且不得為陸資來臺投資事業,需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的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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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準備文件
- - 計畫申請表
- - 申請單位基本資料表
- - 最近一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若無,請提供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資產負債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
- - 投資計畫書、投資評估報告、投資審議會決議紀錄、資本額查核報告書。法人創投或其他投資人/機構的投資入股方式應以現金增資為限,不可技術/勞務出資或以債轉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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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程
依公告受理時間辦理。
補助金額
2 年不超過 3,0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