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創企業組最高獎勵金為新臺幣100萬元整;新創團隊組最高獎勵金為新臺幣15萬元整。


新臺幣500萬元 。


政府補助款不得超過個案計畫總經費之 50%,產品開發類別補助款以新臺幣 200 萬元為上限,研發聯盟類別補助款以新臺幣 1000 萬元為上限(1.主導業者:新臺幣 500萬元。2.其餘成員:每家新臺幣200 萬元。)。


新台幣 100 萬元為上限


1.個別創新:每案每年度補助上限新台幣150萬元。(領域為「運動服務」,每案補助上限200萬元)
2.合作創新:每年度補助上限新台幣500萬元。(領域為「運動服務」,每案補助上限700萬元)
3.國際化進階創新:
(1)個別創新:每案每年度補助上限新台幣500萬元。(領域為「運動服務」,每案補助上限600萬元)
(2)合作創新每案每年度補助上限新台幣1,000萬元。(領域為「運動服務」,每案補助上限1,2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