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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與政策

服務條款

最新日期:2024 年 12 月 26 日

「夢想智賦」(https://dreamrich.com.tw)(本公司保留嗣後更動網址之權利)(以下簡稱「本服務」或「夢想智賦網站」)是由「夢想智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建置及提供之服務。

為了保障您的使用權益,所有使用本服務的使用者(以下簡稱「會員」),都應詳細閱讀本會員服務條款。

本會員服務條款構成會員與本公司之約定,一旦會員完成註冊、或開始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功能時,即視為會員已閱讀、暸解、並同意接受本會員服務條款、會員隱私權政策、Cookie 政策之所有內容與未來衍生的服務項目及內容。

如您不同意本會員服務條款任一內容,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您瞭解並同意,本會員服務條款為本服務之基本條款,如會員隱私權政策中另有約定者,您同意依會員隱私權政策之約定辦理。

本會員服務條款所稱之會員,係指連結或使用本服務之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且不以已於本服務完成全部註冊程序者為限。除法令或本會員服務條款另有規定外,本會員服務條款應適用於全部使用者,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法人、合夥事業或任何實體,或代表法人、合夥事業或任何實體連結或使用本網站之人。

本會員服務條款如下,請務必詳讀。

第一條認知與接受條款

  1. 本服務是由本公司所設立於上述網址之資訊媒合平台以向會員提供會員帳號,會員可通過該帳號在本服務進行查詢與瀏覽,具體詳情以會員使用本服務當時,本公司藉由該平台提供的服務內容為準。
  2. 會員同意,本公司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有權在必要時單方修改或變更本會員服務條款之內容,增加、減少、修改或變更各類規則,並將透過本服務公佈最新的會員服務條款及規則,不另作個別通知。若會員於任何修改或變更本會員服務條款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會員已認真閱讀、充分瞭解並完全同意接受修改後之會員服務條款;若您不同意,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第二條會員及註冊

您可能需有「夢想智賦會員帳戶」才能使用我們的某些服務或功能。使用本網站提供的會員服務以前,必須經過完整的註冊手續,在註冊過程中您必須填入完整、而且正確的資料。您可自行建立帳戶,或由管理人 (例如您的雇主或教育機構) 為您指派帳戶。如果您使用的是管理人指派給您的帳戶,可能需適用不同條款或附加條款,而且您的管理人可能可以存取或停用您的帳戶。

  1. 會員若欲使用本服務,必須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如會員為未成年人,須經過親權人等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方能使用本服務。如會員代表業者使用本服務時,亦請於該業者同意本服務條款後,再使用本服務。用戶應為本服務之使用自行負責。
  2. 每位會員僅能註冊登錄一個帳號,不可重複註冊登錄。
  3. 會員申請註冊本服務時,需按本公司要求選擇填入會員資料或以第三方網站帳號登入、以及提供註冊流程中所要求之相關文件或資料。會員欲使用本服務之所有功能者,並應依本服務當時所訂之方式完成會員認證。
  4. 會員應擔保其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均為正確且即時的資料,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冊為會員;如會員所提供的資料事後有變更,會員應即時更新其資料。如會員未即時提供、更新資料、未按指定方式提供資料、所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或與事實不符,本公司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會員的帳號,並拒絕會員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部份功能。在此情況下,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相關法律上的責任,並且會員同意使用該會員帳號需自行負擔因此所產生的直接或間接的任何支出或損失。
  5.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會員同意本公司可藉由簡訊、電子郵件、電話、社群軟體等提供會員關於本公司所提供服務之相關資訊。
  6. 不論係因何種原因由本公司註銷會員帳號或是停止提供服務時,本公司就會員帳號的所有相關資訊均不負任何備份之義務。但本公司得視業務需要,於法律、契約或本服務相關條款准可範圍內自行保留註銷會員帳號之相關資料。
  7. 有以下任一情形者,本公司得不予同意加入會員:
    以他人的名義申請;
    申請服務時,登錄之資料內容不實;
    電子郵件位址或其他必要通聯資料不明確;
    違反本會員服務條款、或本公司其他政策、聲明或規則被停權者申請加入;
    其他不符合本服務之申請條件。

第三條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1. 完成本服務的登記程序之後,會員將取得一個特定之會員帳號及密碼,維持帳號及密碼之機密安全,是會員的責任。任何依照規定方法輸入會員帳號及密碼並與登錄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由本人親自輸入,均將推定為會員本人所使用,利用該帳號及密碼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會員本人應負完全責任。
  2. 任一會員就使用本服務所取得的帳號和密碼,僅供會員本人使用,該帳號不可轉借、與他人合用、轉讓、贈與或繼承。會員決定不再使用該帳號時,應向本公司申請註銷該帳號。
  3. 會員同意應對其帳號及密碼採取合理之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每次使用本服務後登出、避免向他人揭露本服務之帳號及密碼、避免以公用電腦或設備連結本服務等。如會員之帳號密碼有遭盜用或其他任何未經合法授權之情形,應立即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告知本公司,本公司得立即停止遭冒用帳號及密碼之使用或採取其他適當之措施。為免疑義,會員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或本公司對於會員之帳號或密碼遭盜用不負任何責任。
  4. 若冒用他人帳號及密碼,本公司及本公司合法授權之第三人保留追究實際使用人連帶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個人資料之保護與隱私權政策

  1. 當會員註冊或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會請會員提供相關的個人資料或其他資料。本公司所蒐集的所有個人資料或其他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只就其特定目的,為承辦所提供服務之用,不會任意對其他第三者揭露。本公司不會將其做為超出蒐集之特定目的以外的用途,亦不會任意對其他第三者揭露。關於更詳盡的說明請參閱「會員隱私權政策」。
  2. 本公司尊重會員之隱私權,並致力於對會員的資料加以保密。會員應在使用本服務之前,詳細閱讀「會員隱私權政策」,會員瞭解當個人使用本服務時,即視同會員同意本公司依據「會員隱私權政策」蒐集、處理與利用會員的個人資料。在未經會員許可的情形下,本公司不會將會員的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供其行銷之用。詳細內容,請參閱「會員隱私權政策」。

第五條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本服務所使用之軟體、介面、程式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新聞、專欄、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除本會員服務條款有特別規定外,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前述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未經同意,擅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出租、發行、公開傳輸、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會員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會員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並應對本公司之全部損害負擔賠償責任。
  2. 會員下載本服務相關內容僅限於供個人、非商業用途之合理使用,除非獲得本公司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傳輸、散布或提供予公眾。會員利用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的所有相關規定,不可變更、發行、播送、轉賣、重製、改作、散布、表演、展示,直接或間接利用本服務局部或全部之內容以賺取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於程式廣告收益)。
  3. 如會員欲就本服務內容為非個人之使用,請與本公司洽談授權合作事宜。除經合法授權外,本服務上刊載之內容均屬本公司所有,於未取得本公司之書面許可或授權前,禁止以任何方式使用之;若本服務上所刊載內容之智慧財產權非屬本公司所有,於取得該權利人之書面許可或授權前,亦禁止以任何方式使用之。
  4. 本公司行銷、宣傳本服務時,就本服務相關之商品、服務名稱、圖樣等(下稱「本服務商標」),依其註冊或使用之狀態,受中華民國商標法及公平交易法等之保護,未經本公司事前以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務商標。
  5. 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若會員個人之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有受本公司侵害之虞,請盡速與本公司聯絡,並提供侵害智慧財產權之具體資料予本公司,包括但不限於:主張遭受侵害之智慧財產權之描述、主張遭受侵害之著作物於本服務之所在位置之描述及會員的聯絡方式等。

第六條訂閱服務之提供

  1. 會員得依據本公司訂定的條款取得訂閱服務。除了本服務條款外,會員尚應遵守本服務或本公司網站公告的訂閱服務費用、付款方式及其他個別使用條款。
  2. 除個別使用條款所載情況外,會員得隨時採取相關程序取消訂閱服務,但即使會員於使用期間開始前取消訂閱服務,會員仍可能無法變更使用期間或取消購買訂閱服務。於此情況下,已支付的費用將無法全額或按比例退款。但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3. 若會員未於特定日期及期間前完成取消程序,訂閱服務的使用期間可能依據本公司訂定的條款自動展延,即使在訂閱服務的使用期間屆滿後亦然。

第七條責任範圍及限制

  1. 本公司經由本服務提供之各項服務僅承擔本會員服務條款中所列明的相關責任。
  2. 本公司並不保證本服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等所傳送的電子郵件或其內容不會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亦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各該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3. 會員必須同意於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有資料記錄,均以本服務資料庫所儲存之電子資料為準,如有糾紛或訴訟,同意以該電子資料為認定標準。
  4. 會員自本服務所取得之資訊或建議,無論其係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呈現,均不構成本公司之保證。

第八條服務系統中斷、故障或停止

  1. 本服務系統可能發生中斷或故障等現象,此或將造成會員使用上的不便、資料喪失、錯誤、被竄改或其他財產上或非財產上損害等情形,建議會員於使用本服務時,應隨時採取防護措施。會員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所生之任何損害,除本公司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2. 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有權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本服務,會員不得因此請求賠償或補償:
    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
    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會員有任何違反法令、本會員服務條款或本服務相關約定之情形;
    因第三人之行為、非本公司所得以控制之事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會員於本公司所訂期間內持續未使用之帳號;
    因本公司自身業務考量,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合併、結束營業等。

第九條會員對本服務之授權

  1. 對於會員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之資料,會員同意本服務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會員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2. 若會員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服務。
  3. 除個人資料以外的任何資料一經會員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允許本公司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會員對此絕無異議。

第十條拒絕或終止會員的使用

如果會員違反了本服務條款,本公司將保留隨時暫時停止或永久終止對會員提供本服務之權利,會員不可以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如果會員在本網站或會員服務上所刊載或儲存的檔案或資料,有任何違反法令、違反本服務條款、有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虞者,本公司將保留隨時得不經通知直接加以移動、刪除或停止服務提供之權利。若本網站因此受到任何損害,會員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之責。

第十一條第三方程式 / 網站之連結

  1. 本公司或本公司之協力廠商可能提供其他程式或網路資源之連結,會員將可能因此連結至其他業者所經營之程式或網站,惟本公司與該等業者並無任何關係。該等程式或網站上之商標權及其他權利仍歸相關權利人所有,本公司並未取得或授權會員使用該等權利。
  2. 其他業者經營之程式或網站均由該業者自行負責,非屬本公司所控制或負責之範圍,本公司亦不擔保該等程式或網站內容的正確性、即時性、有效性、合法性、安全性及完整性。
  3. 會員瞭解並同意:本公司毋須為會員連結至其他程式或網站所生之任何損害,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隨時得與其他公司、廠商等第三人(下稱「內容提供者」)合作,由其提供內容供本公司刊登,本公司於刊登時將註明內容提供者,為尊重內容提供者之智慧財產權,本公司對其所提供之內容並不做實質審查或修改,亦不對該等內容負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服務內容之變更與電子報及EDM發送

  1. 會員同意於本服務之服務範圍內,本公司均得視業務需要及實際情形,增減、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的項目或內容,並選擇最適方式告知會員。
  2. 會員同意本公司得依實際執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並選擇最適方式告知會員。
  3. 會員同意本公司得不定期發送本公司、關係企業或業務合作夥伴行銷活動及相關優惠訊息之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或簡訊給您,若您欲停止接獲任何行銷訊息,請通知本公司取消。

第十三條準據法、管轄法院及其他

  1. 本會員服務條款是由會員與本公司共同簽訂的,適用於會員在本服務的全部活動。本會員服務條款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正文條款及已經發佈的或將來可能發佈的各類條款及規則,所有條款和規則為本會員服務條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會員服務條款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會員服務條款不涉及會員與其他會員之間,因利用本服務而產生的法律關係及法律糾紛。但會員在此同意將全面接受並履行與其他會員利用本服務簽訂的任何實體與電子法律合約,並承諾按照該法律合約享有和(或)放棄相應的權利、承擔和(或)豁免相應的義務。
  3. 如本會員服務條款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則應該認為該條款可與本會員服務條款其他條款相分割,並得以盡可能接近各方意圖且能夠保留本會員服務條款要求的經濟目的之有效新條款所取代之。而且,在此情況下,本會員服務條款的其他條款仍然保有完全有效並具有約束力。
  4. 本公司對本會員服務條款擁有最終的解釋權。
  5. 本會員服務條款若有規範不足之處,依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辦理。
  6. 會員與本公司如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爭議,會員與本公司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