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
已截止

(一)計畫簡介

  1.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為協助國內廠商開拓海外通路,辦理國際市場計畫補助,並委託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執行。此計畫旨在透過專案補助建立海外行銷通路,推廣臺灣產品,提升出口競爭力,並依據「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訂定相關原則。
  2. 本計畫主要聚焦於提升台灣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並建立有效的海外行銷通路。廠商可於計畫中提出具多元、創新之規劃或能發揮虛實整合效益或整體解決方案之加值作法,惟補助範圍排除參展、拓銷團及買主媒合等推廣活動

(二)計畫類別

申請單位:布建通路態樣包括新設如分公司、子公司、展示中心、發貨倉庫或其他類似性質之據點,或新增代理商/經銷商等。

 

申請資格
  1. 須為合法設立之公司(以下均稱廠商),且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貿易署登記之出進口廠商。
  2. 申請補助上限 1,000 萬元之多家聯合類別主導廠商,今年具有出進口實績,共同執行廠商則不受此限。
應備資料

請至計畫網站點選「線上申請」登入平台辦理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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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類型
政府補助
計畫屬性
市場開發、行銷推廣
計畫地點
全國
截止日期
2024-08-30 18:00:00
計畫狀態
已截止,新年度計畫尚未公告
執行期程

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10 日止( 10 個月)


最高補助金額
  1. 單家企業:新台幣 500 萬元為上限
  2. 多家聯合:新台幣 1,000 萬元為上限
最低自籌比例

50 %

款項給付方式

(一) 第 1 期款:廠商應在簽約前交付履約保證金(補助款的 10 % )及領據,執行單位再撥付補助款的 10 %。

(二) 第 2 期款:在期中審查時,廠商需函報領據、經費支用明細表、支用單據及佐證資料等,經期中報告審查通過後,依動支經費核實撥付第 2 期補助款,累計撥付上限為補助款的 50 %。

(三) 第3期款:在期末審查時,廠商需函報計畫結案報告、各項活動紀錄、領據、經費收支明細表、支用單據及佐證資料等,經期末審查通過後,依動支經費核實撥付第 3 期補助款,並無息發還履約保證金;若執行成效不佳或有異常個案,根據審查委員審查結果並經貿易署同意後,辦理補助款核減或視情況追回已撥付的補助款。


類別
公司行號
組織成立時間
不限
產業別
農林漁牧、民生化工、製造、資通電子、生技醫藥、光電半導體、運輸物流、營建工程、其他

主辦機關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執行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計畫官網
歷屆核定名單
全部年度
暫無資料
此名單僅作參考,實際核定名單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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