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建立計畫的主要目的是建立新創品牌、升級現有品牌或再造品牌,以開發新客群、進入新市場或建立新通路,同時提升品牌價值和知名度。計畫內容應具有可驗證的指標。
品牌建立計畫的主要目的是建立新創品牌、升級現有品牌或再造品牌,以開發新客群、進入新市場或建立新通路,同時提升品牌價值和知名度。計畫內容應具有可驗證的指標。
(一) 申請條件
(二) 本類申請類別、期限及次數如下:
(三) 申請限制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一) 企業基本資料
(二) 專業審查所需文件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新臺幣 500 萬元為上限
50%
(一)第一期款項給付方式
受補助者應在三十日內請領第一期款的50%,需檢附以下文件:
請領申請書、領據、經費需求總表、受補助單位存摺封面、銀行履約保證金保證書或定期存單、修正後計畫書
(二)第二期款項給付方式
受補助者根據計畫經費動支情形報銷,並在計畫結案後提供指定文件申請撥款,需檢附以下文件:
請領申請書、領據、受補助單位存摺封面、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修正後總結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