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 SITI-獎勵補助*
隨到隨審

(一) 計畫簡介

  1. 台北市政府制定的「產業發展自治條例」,旨在提供企業獎勵補助,促進中小企業的創新與發展。該計畫鼓勵具有創意、特色或發展潛力的投資案申請補助,並無資本額門檻限制。


(二) 計畫類別

  1. 補助項目:勞工職業訓練費用、勞工薪資補貼費用、房屋稅及地價稅補貼、承租私有房地租金補貼、融資利息補貼、承租市有房地優惠。每案最高補助金額:新台幣 5,000 萬元
  2. 創業計畫補助:針對具有競爭力的策略性產業,提供適度獎勵以促進關鍵產業發展。
    可洽詢台北市產業獎勵補助辦公室以獲取更多資訊。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為登記於臺北市之公司、商業,或登記於臺北市之外國公司,並於新投資創立登記或增資變更登記之次日起 1 年內提出申請。

 

符合下列其中一類資格即可申請:

一、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充,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 投資於創新、改善經營管理或服務直接相關之設備或技術,金額達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

  2. 投資案經審議認定具有創意、特色或發展潛力。

二、大型企業

公司新投資創立,或一次增資擴充之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 8,000 萬元以上,且投資經營下列產業之一:

休閒觀光、生物科技、資訊服務、電信、文化創意、醫療照顧、運動休閒、會議展覽、再生能源,或其他經臺北市政府推動輔導之產業。

注意事項

同一獎勵或補助項目如已獲其他政府單位獎助,不得重複申請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貼。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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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資料

(一) 企業基本資料

  1. 申請書
  2. 獎勵補貼計畫書
  3. 公司或商業新設立或增資相關證明文件;外國公司應附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設立登記表或變更表


(二) 專業審查所需文件

  1. 購置設備或技術之統一發票或相關證明文件
  2. 最近三年會計師簽證之相關財務報表,未滿三年以實際年度計之;中小企業得以依稅捐機關規定設置之帳載資料編製之財務報表代之
  3. 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與營業稅申報書,新設立未滿一年者得免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三) 申請獎勵項目之證明文件:

  1. 項目:勞工職業訓練費用補貼、勞工薪資補貼、房屋稅、地價稅補貼、租用私有房屋或土地租金補貼、融資利息補貼、使用市有房地租金減免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資源類型
政府補助
計畫屬性
技術服務、創新研發、市場開發、行銷推廣、人才培訓、設備添置、數位轉型、永續發展、環境保育、農村文化/農業發展、藝文表演、創業起步、社區參與/地方創生、社會企業
計畫地點
台北市
截止日期
計畫狀態
隨到隨審
執行期程

計畫執行起始日不得早於申請日前 3 個月


最高補助金額
  1. 勞工訓練費用補貼:一般最高80萬元 ; 符合官方加碼條件者最高新台幣 100 萬元
  2. 勞工薪資補貼:最高新台幣 500 萬元
  3. 房屋稅/地價稅補貼:最高新台幣 5,000 萬元
  4. 承租私有房地租金補貼:最高新台幣 500 萬元
  5. 融資利息補貼:最高新台幣 5,000 萬元
  6. 使用市有房地租金減免 2~5 年
最低自籌比例

依各獎勵補貼項目及申請須知規定

款項給付方式

(一) 簽訂補助契約


執行計畫的各項費用必須取得合法原始單據,內部憑證依會計程序辦理,並由申請人負責人簽署。


(二) 其他相關說明

  1. 受補貼者需依計畫書中各年度用途運用補助款,不符合用途的經費不得核銷。
  2. 人事費用須依法扣繳及申報薪資所得稅,其餘事項依本局會計科目編列原則及查核準則或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3. 獲得本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的計畫需妥善保存各項支用單據,依主管機關法令及會計制度規定保存。

類別
公司行號
組織成立時間
不限
產業別
農林漁牧、民生化工、製造、資通電子、生技醫藥、光電半導體、藝術文化、觀光休閒、金融保險、運輸物流、營建工程、能源、商業服務、其他

主辦機關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執行單位
Startup@Taipei創業台北 ITO invest taipei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計畫官網

聯絡方式

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0)轉6625、1429、1428

歷屆核定名單
全部年度
暫無資料
此名單僅作參考,實際核定名單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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