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職涯發展補助
即將到期(7天內截止)

(一) 計畫簡介

為鼓勵青年積極參與多元文化及國際事務活動,協助青年職涯發展及銜接就業,推動青年永續綜合發展。


(二) 計畫補助項目

  1. 職涯發展:辦理或參與協助青年適性揚才,有效發展職涯定錨定向及就業銜接課程、訓練、工作坊、研討會、座談、講座、論壇、展覽及競賽等活動。

  2. 其他經本局認定有助於青年綜合發展之活動。
     
申請資格
  1. 學校:新北市境內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或該學校之學生社團、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志願服務隊。大專院校分校或分部設於新北市者,亦同
  2. 團體:申請本補助時已進駐於本局各青創基地之青創團隊,或於本市或中央主管機關登記設立一年以上,且正常運作之政府登記立案之人民團體,但不包含政黨。
  3. 個人:設籍本市之 15 歲至 40 歲之自然人。個人申請補助時,補助項目及費用,以參與國際事務所需之必要費用為限。
應備資料

(一) 基本資料

  1. 申請表、計畫書
  2. 切結書與身分關係揭露表
  3. 學校及家長同意書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資源類型
政府補助
計畫屬性
藝術文化與表演、社區參與與公共服務、宗親、同鄉、校友會、社會創新、其它、創業起步、藝文表演、社區參與/地方創生、農村文化/農業發展
計畫地點
新北市
截止日期
2025-06-30 17:00:00
計畫狀態
即將到期(7天內截止)
執行期程
  1. 第一期:申請之活動應於 9 月 30 日當日前辦理完畢。
  2. 第二期:申請之活動應於 12 月 15 日當日前辦理完畢。

最高補助金額
同一申請人每年度以補助二案為原則,惟同一活動項目以申請一案為限,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2 萬元整。申請人為學校、已進駐於本局各青創基地之青創團隊或申請補助之活動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上限為新臺幣 10 萬元整,得不受前項補助金額之限制,惟同一申請人每年度以一案為限:
  1. 具公益性質
  2. 以弱勢族群、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原住民、新住民或新住民二代青年,為參與活動之對象
  3. 三組以上跨校或跨組織團體為申請人,共同辦理活動。
最低自籌比例

不限

款項給付方式

應於活動開始日起算一個月前提出申請,檢附資料至本局辦理核銷,逾期得不予核銷。


類別
非營利組織、個人/其他
組織成立時間
不限、1 年以上未滿 3 年

主辦機關
新北市政府青年局
執行單位
新北市政府青年局
申請方式
紙本送件、線上申請
計畫官網

聯絡方式

新北市青年局-江小姐

電話:02-2272-1540 分機 2105

歷屆核定名單
全部年度
暫無資料
此名單僅作參考,實際核定名單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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