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為鼓勵本市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協助市內產業經濟佈局,特依據本府年度計畫,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 SBIR )」,以加速提升本市中小企業之競爭力,促進產業發展。
桃園市政府為鼓勵本市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協助市內產業經濟佈局,特依據本府年度計畫,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 SBIR )」,以加速提升本市中小企業之競爭力,促進產業發展。
(一) 申請條件
(二)申請限制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一) 基本資料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最長 10 個月,但不得短於 6 個月
單一申請最高補助新台幣 100 萬元,共同申請最高補助新台幣200 萬元,總補助金額達新台幣 4,000 萬元
不超過總經費的 50 %
核定計畫採全程審查、1 次簽約、2 次付款。期初支付補助款之 50%,俟期末提出結案報告並經計畫審查會議通過結案後,再支付其餘款項,共同提案申請執行計畫者,補助款撥付予簽約代表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