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_前瞻技術研發計畫
隨到隨審

(一)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旨在引導企業投入具潛力的前瞻產業技術開發,符合國際創新政策的趨勢,並鼓勵跨領域整合,以促進我國產業生態的完善。

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推動前瞻技術研發計畫,誘發企業投入高階先進技術開發,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技術、或能大幅提升我國產業之附加價值與國際市場競爭力,並鼓勵在研發過程中積極配合淨零碳排趨勢,亦應同時考量節能與減碳,以達成永續發展之願景。

本計畫根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推動,主要目標包括:

  1. 誘發企業投入高階先進技術的開發
  2. 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技術
  3. 提升產業附加價值及國際市場競爭力
  4. 考量節能與減碳,實現永續發展的願景
申請資格

(一) 申請條件: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或企業與研究機構共同提出申請

  1. 企業資格:
    (1)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2) 若計畫中有服務驗證等內容,共同申請單位可為依法設立之醫療法人
  2. 研究機構資格:
    (1)需依「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通過本部之評鑑
    (2)共同申請時,須由業者擔任主導單位,且業者投入經費應占總計畫經費 50% 以上

(二)申請限制

  1. 不得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2. 公司淨值須為正值
  3. 不得為陸資來臺投資事業
  4. 研究機構不得以本部科技專案計畫之經費作為自籌款之資金來源
應備資料

(一) 企業基本資料:計畫申請表及申請公司基本資料表

(二) 專業審查所需文件

  1. 構想簡報
  2. 主導公司最近3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
  3. 聯盟公司近1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資源類型
政府補助
計畫屬性
技術服務、創新研發、數位轉型、永續發展、環境保育、創業起步
計畫地點
全國
截止日期
計畫狀態
隨到隨審
執行期程

不超過 3 年為原則


最高補助金額

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計畫總經費之 50%

最低自籌比例

50 %

款項給付方式

本計畫須於各該年度科技專案經費於立法院完成專案報告,經立法院同意動支
並於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下稱甲方)與經濟部完成該年度計畫之簽約,經濟部撥付甲方各期款項後,始得辦理補助款撥款事宜


類別
公司行號
組織成立時間
不限
產業別
民生化工、生技醫藥、其他

主辦機關
經濟部產業技術司
執行單位
A+企業創新專案辦公室
申請方式
紙本送件
計畫官網
歷屆核定名單
全部年度
暫無資料
此名單僅作參考,實際核定名單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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