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為鼓勵並補助桃園市廠商積極參與國內外工商展覽活動,行銷、推廣產品或服務,拓展國內外貿易與商機,特別設立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補助計畫。本計畫旨在幫助中小企業提升知名度,拓展市場,增加商機,進而促進桃園市的經濟發展。企業可申請補助金額以支付參展費用、展覽設計、物流運輸等相關費用,讓企業能更輕鬆地參與各類展覽活動,提升競爭力。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為鼓勵並補助桃園市廠商積極參與國內外工商展覽活動,行銷、推廣產品或服務,拓展國內外貿易與商機,特別設立獎勵中小企業參與工商展覽補助計畫。本計畫旨在幫助中小企業提升知名度,拓展市場,增加商機,進而促進桃園市的經濟發展。企業可申請補助金額以支付參展費用、展覽設計、物流運輸等相關費用,讓企業能更輕鬆地參與各類展覽活動,提升競爭力。
(一) 申請條件
(二) 申請限制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
(一) 最高補助金額
1.國內展覽每攤位(至少九平方公尺):最高新臺幣 4 萬 元
2.國外展覽每攤位(至少九平方公尺):最高新臺幣 6 萬 元
3.每年度合計最高補助:新臺幣 100 萬 元
4.若兩項展覽皆為國內展者,合計最高補助新臺幣 60 萬 元
(二) 工商團體要求
50 %
(一) 相關所需文件
應於參展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若遇年度終了,則應於年度終了後五日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辦理核銷: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