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GITAL+數位創新補助平台計畫_導入雲端方案數位轉型計畫
已截止

本計畫以申請企業單獨提出申請為原則,由申請企業依提案類別規定,協助並輔導產業或組織導入適性雲端方案,藉由提供數位轉型和數據加值機制,推動產業創新及升級。提案類別包含「各行各業數位轉型」、「AI數位技術應用」及「主題產業數位轉型」類別,每一企業以 案為提案上限,內容須符合以下說明:

  1. 各行各業數位轉型:針對各行各業數位轉型需求,輔導產業或組織導入適性雲端方案,以推動多元創新服務或商業模式,並達成提升效能、增加營收或降低成本之效益。
  2. AI數位技術應用:針對市場發展趨勢與需求,輔導產業或組織導入具有AI技術之雲端方案,以提升服務效能及品質之創新商業應用。
  3. 主題產業數位轉型:針對醫、藥、照護領域需求,輔導產業或組織導入雲端方案,以優化、創新該領域特有之關鍵流程或服務模式,推動數位轉型。
申請資格
  1.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申請企業之行業分類須為J582(軟體出版業)、J62(電腦程式設計、諮詢及相關服務業)、J63(資訊服務業)。
  2.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權益總計或權益總額)為正值。
  3. 不得為陸資企業。
  4. 不得為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5. 具雲端方案銷售實績。
應備資料

由申請企業以工商憑證上傳電子文件

  1. 計畫申請表暨企業聲明/同意書
  2. 雲端方案銷售實績證明文件
  3. 提案計畫書、簡報電子檔
資源類型
政府補助
計畫屬性
技術服務、創新研發、市場開發、行銷推廣、設備添置、數位轉型、永續發展、創業起步
計畫地點
全國
截止日期
2025-01-21 17:00:00
計畫狀態
已截止,新年度計畫尚未公告
執行期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7 月 10 日止,如有異動將以公告為準


最高補助金額

(一) 各行各業數位轉型

  1. 推動至少 50 家(含)以上的產業或組織,每案最高可申請補助款額度
    新臺幣 200 萬元為上限。
  2. 推動至少 100 家(含)以上的產業
    或組織,每案最高可申請補助款額度
    新臺幣 400 萬元為上限。
  3. 推動至少 200 家(含)以上的產業
    或組織,每案最高可申請補助款額度
    新臺幣 800 萬元為上限。

(二) AI 數位技術應用

推動至少 50家(含)以上的產業或組織,每案最高可申請補助款額度以新臺幣 250
萬元為上限。

(三) 主題產業數位轉型

推動至少50家(含)以上的私立診所、私立藥局或私立長照服務機構,每案最高可申請補助款額度以新臺幣 250萬元為上限

最低自籌比例

補助案件之補助比例,不得超過申請補助計畫全案總經費之 50%,其餘經費由申請企業自籌,亦即補助款≦自籌款。

款項給付方式

通過計畫之受補助企業應按契約書內容,與主辦/執行單位簽訂補助契約後,主辦/執行單位始依契約計畫書所定之進度,於期中、期末辦理執行進度審查及財務查證作業後,由受補助企業提出申請撥付補助款。


類別
公司行號
組織成立時間
不限
產業別
農林漁牧、民生化工、製造、資通電子、生技醫藥、光電半導體、藝術文化、觀光休閒、金融保險、運輸物流、營建工程、能源、商業服務、其他

主辦機關
數位發展部(數發部)數位產業署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計畫官網
歷屆核定名單
全部年度
暫無資料
此名單僅作參考,實際核定名單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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