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
已截止

(一)計畫簡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為培育基礎電影長片製作人才,鼓勵產製內容創新、類型多元、具文化藝術價值之國產電影片,以期提升國片之產量與品質,特訂定本計畫要點。

(二)計畫類別:同一申請案於同一梯次僅得擇一組別申請;屬動畫長片者,僅得申請動畫組。

  1. 一般組:導演或製片需具我國國籍,且有一定票房成績;需符合特定比例在國內完成技術製作
  2. 新人組:導演需具我國國籍,有短片或單元劇經驗;需符合特定比例在國內完成技術製作
  3. 多元組:導演需具我國國籍,有票房成績或影展獲獎經驗
  4. 動畫組:導演需具我國國籍,有短片或單元劇經驗,且動畫製作需占全片80%以上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申請資格

申請人應為無下列各款情形之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電影片製作業;申請輔導金補助之國產電影長片由二家以上我國電影片製作業參與製作者,應由所有我國電影片製作業共同提出申請:

  1. 曾獲執行單位補助或獎勵,經撤銷或廢止其補助金或獎勵金受領資格,尚在申請資格受限期間內。
  2. 結餘款、賠償或溢領之補助金、獎金,未完全繳回、給付執行單位。
  3. 最近一會計年度 ( 曆年制 ) 資產負債表所載淨值總額為負數。但第二梯次申請人於申請時,其資產負債淨值總額已轉為正值,且檢附會計師簽證查核報告證明者,不在此限。
  4. 最近一年有退票紀錄。
應備資料

申請人應檢具申請書一份及輔導金長片企畫書( 以下簡稱企畫書 )十五份,向執行單位申請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資源類型
政府補助
計畫屬性
行銷推廣、人才培訓、藝文表演、藝術文化與表演
計畫地點
全國
截止日期
2025-04-30 15:59:00
計畫狀態
已截止,新年度計畫尚未公告
執行期程

獲輔導金者應於與本局簽訂補助合約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將輔導金長片攝製完成,並取得電影片分級證明。


最高補助金額

輔導金長片之補助金額,不得達本局核定獲輔導金長片企畫書所載預估製作成本總金額之 49%;其屬合資者,除應符合前開規定外,並不得逾前開企畫書所載申請人出資總金額之 80%

輔導金長片之補助金額,除應符合前項規定外,並以下列金額為上限:

  • 一般組輔導金上限:新臺幣 5,000 萬元。
  • 新人組輔導金上限:新臺幣 2,500 萬元。
  • 多元組輔導金上限:新臺幣 5,000 萬元。
  • 動畫組輔導金上限:新臺幣 5,000 萬元。
最低自籌比例

不限

款項給付方式
  1. 獲輔導金者應於本局核定並通知其獲選輔導金之日起九個月內,與本局完成輔導金長片製作補助合約書( 以下簡稱補助合約 )之簽訂。
  2. 獲輔導金者與本局簽訂補助合約之日起二個月內,應委託一家信託業承作輔導金之信託管理事宜。獲輔導金者應監督受委託之信託業者於信託合約簽訂前,將信託合約交付本局核定。獲輔導金者並應自本局核定信託合約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信託合約之簽訂。

類別
公司行號、非營利組織
組織成立時間
不限、不限
產業別
藝術文化

主辦機關
文化部
執行單位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_產製輔導科
申請方式
紙本送件
計畫官網

聯絡方式

產製輔導科 鄭小姐
02-2375-8368分機1426

歷屆核定名單
全部年度
暫無資料
此名單僅作參考,實際核定名單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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