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黑潮之T-Comics臺灣中長篇漫畫產製徵案
開放申請中

為強化我國內容製作力,鼓勵製作中長篇漫畫作品,由故事開發到製作各產業鏈結( 含漫畫家、編劇、編輯、助手或行銷等 ),帶動漫畫人才、技術及製作規模升級、提升臺灣漫畫能見度及影響力,促進臺灣原創漫畫長期經營及多元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申請資格
  1. 依我國法規設立登記或經我國政府核准立案之法人或團體,但不包括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設置之行政法人
  2. 計畫內容所產出之漫畫作品應為全新創作或既有作品之全新集數( 皆含改編 ),未曾在中華民國境內公開發表或出版發行,且須為國內創作者之創作,並定期以紙本或數位形式出版、刊登、發行
  3. 本計畫應擇一完成以下規格:
    1. 紙本發行應達連續集數 3 至 5 集,每集漫畫頁數至少 150 頁以上 
    2. 數位漫畫如為翻頁漫畫連載,總頁數 450 至 750 頁;如為條漫 連載應達 130 回以上,每一回應達60格分鏡以上
應備資料
  • 申請表
  • 計畫書
    • 申請者事業簡介及過往營運概況說明
    • 工作團隊介紹
    • 作品詳細內容
    • 預計創作作品形式及規格
    • 時程規劃
  •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資源類型
政府補助
計畫屬性
技術服務、市場開發、行銷推廣、人才培訓、藝文表演、藝術文化與表演
計畫地點
全國
截止日期
2025-05-29 17:00:00
計畫狀態
開放申請中
執行期程

為三年期跨年度計畫


最高補助金額
  1. 補助最高額度為新臺幣 700 萬元( 含稅 )
  2. 補助金應專款專用於與製作相關之項目及行銷費用( 不包含廣告費 ),但上述補助項目不包括製作之經常性人事費、器材設備購置費及行政管理費( 例如水電、能源、通訊等開銷 )等項目。
最低自籌比例

不限

款項給付方式
  1. 受補助者,本部得視個案實際執行進度,採一次或多次撥款方式核撥補助款,並得要求受補助者提報期中成果報告
  2. 法人或團體接受本部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政府採購法所定公告金額以上者,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並應受本部之監督
  3. 藝文採購不適用前項規定

類別
公司行號、非營利組織
組織成立時間
不限、不限
產業別
藝術文化

主辦機關
文化部
執行單位
人文及出版司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計畫官網

聯絡方式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陳小姐
電話:02-8512-6489
email:liyuc25@moc.gov.tw

歷屆核定名單
全部年度
暫無資料
此名單僅作參考,實際核定名單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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