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獎勵實體書店串聯辦理「創新書市 庄頭書展」
即將到期(7天內截止)

為提升國人閱讀及藝文消費習慣,發揮實體書店知識交流及藝文體驗平臺功能,獎勵實體書店串聯辦理結合多元藝文元素之實體書展,並於現場搭配辦理各項閱讀推廣與藝文體驗活動,並得延伸辦理搭配文本的走讀活動。

申請資格
  • 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且已實際營運之實體書店,或與實體書店相關之國內立案獨資、合夥事業、法人或團體應串聯申請者所在縣市及相鄰縣市一定數量以上之實體書店( 須檢附合作意向書 ),以及出版社、外縣市實體書店、藝文團體、社區協會、文史團體、政府機關學校等單位,且應達成簡章規範之「出攤單位數」及「攤位數」。
  • 應以圖書展售及閱讀推廣為核心,結合主題策展,辦理實體書籍展售活動,及「創新書市 庄頭書展」當日現場之閱讀推廣或藝文體驗活動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應備資料
  • 參賽單
  • 計畫書
  • 符合參賽資格之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立案證明文件或法人團體登記證書、實體書店營運事實證明文件 )
  • 切結書
資源類型
政府補助
計畫屬性
市場開發、行銷推廣、數位轉型、社區參與/地方創生、藝術文化與表演、社區參與與公共服務
計畫地點
全國
截止日期
2025-05-09 23:59:00
計畫狀態
即將到期(7天內截止)
執行期程

不限


最高補助金額
  1. 每案最高獎勵額度為新臺幣 400 萬元為原則( 含稅 )
  2. 如以同一或類似計畫書申請並獲本部及所屬機關(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獎勵(助)或補助者,本部不再重複核予獎勵金,請獲獎單位自行確認是否重複獲獎、補助。
  3. 若於獲獎後擬放棄獎勵金,請以書面提出申請。
最低自籌比例

應編列至少全案總經費 10% 之自籌款

款項給付方式

獎勵費用依實際工作進度分 2 期撥付:

  • 第一期:於收到本部書面通知後,依限檢具第一期領據、執行切結書及其他本部指定文件,於本部審核無誤後,撥付 80% 之獎勵金。
  • 第二期:除另有規定外,應於計畫執行完畢後 30 日內,檢送全案執行成果書面報告( 含電子檔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及第二期款領據等,經本部審核通過後,撥付 20% 獎勵金。其中成果報告書中相關效益評估內容應無條件同意本部得於每年度終了公告於本部網站

類別
公司行號、非營利組織
組織成立時間
不限、不限
產業別
藝術文化、商業服務

主辦機關
文化部
執行單位
人文及出版司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計畫官網

聯絡方式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 鄭小姐(02)8512-6470
  • 陳小姐(02)8512-6597
歷屆核定名單
全部年度
暫無資料
此名單僅作參考,實際核定名單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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