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百大文化基地徵選獎勵*
開放申請中

為推廣社造 30 年來累積的成果,同時整合文化部前瞻及黑潮等計畫支持的再造歷史現場、地方藝文館所等資源,故提出「百大文化基地」政策,透過公私協力及百大文化基地徵選,共同爬梳各地不同領域的文化歷史脈絡及特色故事,發展各類文化主題,打造全民共創、共享,具歷史脈絡及文化內涵的百大文化基地( 以下簡稱基地 ),以故事力讓臺灣「天天都是文化日、人人都是文化人」,進而強化臺灣文化主體性。

申請資格

(一) 申請資格:

  1. 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備案之法人、團體或商號( 如個人工作室等 )。
  2. 申請類別:包括「文創聚落或工藝據點」、「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等藝文展演據點」、「獨立書店、雜誌社或出版社」、「博物館或地方文化館」、「社區營造或地方創生點」、「古蹟、聚落或文化路徑點」、「影視據點」等 7 類。

(二) 參選內容:

  1. 基地文化特色說明:說明基地之歷史脈絡及文化特色內涵故事等。
  2. 在地文化資源的盤點及串聯情形:說明周遭文化資源盤點情形,及與當地社區組織、藝文館舍、獨立書店或雜誌出版社、各級學校、或古蹟聚落景營運點等合作串聯情形。
  3. 文化體驗之規劃:例如基地可提供之文化體驗或共學共創活動( 例:主題策展、導覽解説或實作體驗等 )
  4. 其他延伸推動構想:例如有助於擴增文化基地量能及豐富基地體驗的規劃。
應備資料
  1. 符合參選資格之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立案證明文件或法人團體登記證書、商號營運事實證明文件 )
  2. 申請單位相關人員若涉有利益迴避之規定,應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資源類型
政府補助
計畫屬性
行銷推廣、藝文表演、社區參與/地方創生、藝術文化與表演、社區參與與公共服務
計畫地點
全國
截止日期
2026-09-15 23:59:00
計畫狀態
開放申請中
執行期程

應於117年12月10日前繳送參選內容之全案成果報告書至美學館備查


最高補助金額

每案獎勵額度為新臺幣 50 萬元

最低自籌比例

不限

款項給付方式

獎勵金分二期撥付

  1. 第一期: 於收到本部書面通知後,依限檢具第一期領據等相關文件,提送至本部所屬新竹、彰化、臺南、臺東生活美學館( 以下簡稱美學館 ),經權責館所審核無誤後,撥付 50% 之獎勵金。
  2. 第二期: 於 117 年 3 月 1 日前,檢送參選內容之執行成果書面報告及第二期款領據等,經美學館審核通過後,撥付 50% 之獎勵金。

類別
公司行號、非營利組織
組織成立時間
不限、不限
產業別
藝術文化、觀光休閒

主辦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執行單位
各縣市政府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計畫官網

聯絡方式

簡章內容詢問:

文化資源司彭小姐,電話:02-85126321,電郵:ynpeng@moc.gov.tw。

網站報名系統操作:

文化部資訊處王先生,電話:02-85126665,電郵:chienwen@moc.gov.tw。

歷屆核定名單
全部年度
暫無資料
此名單僅作參考,實際核定名單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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