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投資國內AI新創及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以促進數位經濟產業發展,特訂定本方案。
為加強投資國內AI新創及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以促進數位經濟產業發展,特訂定本方案。
本方案之被投資事業限定為國內 AI 新創及數位經濟相關產業。
*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本方案執行期限 10 年,分年實施, 執行期間前 7 年進行投資,後 3 年進行剩餘投資案處分
總額度為新台幣 100 億元
各投資案件合計公股股權比例以不超過該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額 49%為限。
執行單位核決通過投資之案件所需投資款項,由執行單位依預估投資進度,按季向本基金申請撥付至執行單位,再以代收代付方式撥付信託專戶。
加強投資AI新創實施方案推動辦公室
陳小姐 02-2784-4361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