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
隨到隨審

臺北市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 為協助臺北市 (以下簡稱本市) 青年創業,促進就業,並活絡本市經濟,特訂定本要點。本市青年創業貸款 (以下簡稱本貸款) 資金來源,由承貸金融機構提供資金辦理。

申請資格
  1. 申請時年齡為已成年至未滿四十六歲且設籍本市一年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2. 申請時前三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輔導相關之課程達二十小時以上。
  3. 經營事業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申請時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在本市辦有稅籍登記未滿五年。
    2. 申請時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或有限合夥法規定之公司、商業及有限合夥,依法完成登記未滿五年且登記地址須位於本市。
應備資料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資源類型
創業貸款補助
計畫屬性
創新研發、市場開發、人才培訓、創業起步
計畫地點
台北市
截止日期
計畫狀態
隨到隨審
執行期程

本貸款分無擔保貸款及擔保貸款,無擔保貸款期限最長為五年,含本金寬限期限最長三年;擔保貸款期限最長為七年,含本金寬限期限最長三年。


最高補助金額

(一)簡易貸:最高為新臺幣 120 萬元

(二)一般貸:

  1. 最高為新臺幣 200 萬元
  2. 申請時起前二年具備下列之一者,其貸放額度得提高至新臺幣 400 萬元: 
    (1)獲政府各項政策性貸款達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且依約定連續攤還攤還貸款達 18 個月以上。 
    (2)
    獲本府公告之政府相關創新獎項或政府相關補助。 
    (3)平均年營業額達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上。
最低自籌比例

不限

款項給付方式
  • 除寬限期外,本金按月平均攤還。
  • 申請第一項擔保貸款者,應提供十足擔保。
  • 貸放後,承貸金融機構得視個案實際需要調整期限(含貸款及本金寬限期)與償還方式,不受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限制。

類別
公司行號、個人/其他
組織成立時間
不限、3 年以上未滿 5 年
產業別
農林漁牧、民生化工、製造、資通電子、生技醫藥、光電半導體、藝術文化、觀光休閒、金融保險、運輸物流、營建工程、能源、商業服務、其他

主辦機關
台北市政府青年局
執行單位
台北市政府青年局
申請方式
紙本送件、線上申請
計畫官網

聯絡方式

地址:100025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電話:(02)2351-4078 

歷屆核定名單
全部年度
暫無資料
此名單僅作參考,實際核定名單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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