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為協助花蓮縣(以下簡稱本縣)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提升經營績效,以活絡本縣經濟,促進產業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花蓮縣政府為協助花蓮縣(以下簡稱本縣)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提升經營績效,以活絡本縣經濟,促進產業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一)第一類:符合經濟部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公司或商業(以下簡稱事業)。
(二)第二類:符合第一類資格,並為觀光旅遊、綠色能源、智慧科技、文化創意、精緻農業、醫療照護、社會企業及其他經本府公告之策略性產業。
(一)事業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二)申請書一份。
(三) 事業計畫書一份,一般貸款及青創貸款金額一百萬元以下者,得以申
請書取代計畫書。
(四)切結書一份。
(五)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一份。
(六)申請本貸款前三個月內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下簡稱聯徵中心)綜合信用報告,及事業、負責人及負責人配偶(無者免附)聯徵中心資料查詢同意書各一份。
(七)其他依個案所需相關證明文件。
無
(一)一般貸款:第一類累計貸款額度最高為一百萬元,第二類累計貸款額度最高為二百萬元。
(二)青創貸款:累計貸款額度最高為二百萬元。
無
*詳請參閱官網實施要點
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
電話:03-822-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