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及新創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
已截止

(一)計畫說明

本計畫旨在持續推動創育機構轉型,建構新型態創育生態系統,透過補助中小企業創育機構,協助新創及中小企業鏈結產業資源並創造市場商機。同時,藉由驅動大企業外部創新,促進新興產業快速發展,帶動產業轉型升級。

(二)本計畫分為三種模組:

  1. 產業加速器(IAP):匯聚特定主題產業資源並具投資基金,協助中小及新創企業成長與創造市場商機。
  2. 高齡產業新創加速器(ATAP):匯聚高齡產業資源並具投資基金,協助中小及新創企業成長與創造市場商機。
  3. 企業加速器(CAP):申請單位可結盟創育機構以協作單位申請,並聚焦在人工智慧、精準健康、淨零轉型、數位科技和民生戰備等產業領域。

 

申請資格

(一) 申請條件:符合上述「補助內容」相關敘述

(二) 申請限制

  1. 不得為陸資投資事業
  2. 不得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3. 公司淨值須為正值
  4. 同一年度之同一申請單位,不得與其他模組重複提案。已取得前一年「113 年度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補助延續案資格者,不得申請新案補助。如欲申請新一年度加速器補助,則須放棄延續案資格。
  5. 計畫投入人力未同時執行其他政府單位育成補(捐)助計畫或育成加速器計畫。
應備資料

(一)企業基本共同申請文件:

  1. 本計畫相關資訊與申請資料
  2. 計畫申請書電子檔
  3.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4. 公司登記證明、公司財務文件
  5. 聯合申請/協作協議書

(二)個別模組申請文件:

  1. 自設或連結投資基金相關佐證資料
  2. 自有高齡產業相關驗證場域證明文件或合作意向書
  3. 中小企業關係企業切結書及相關佐證文件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資源類型
政府補助
計畫屬性
創新研發、數位轉型、永續發展、創業起步
計畫地點
全國
截止日期
2024-10-04 17:00:00
計畫狀態
已截止,新年度計畫尚未公告
執行期程

本計畫執行期程為 2 年


最高補助金額
  1. 產業加速器(IAP):新臺幣 250 萬元/年
  2. 高齡產業新創加速器(ATAP):新臺幣 500 萬元/年
  3. 企業加速器(CAP):新臺幣 700 萬元/年
最低自籌比例

50%

款項給付方式

款項給付方式如下:

  1. 採分年執行
  2. 預算逐年核定
  3. 主辦機關將配合重點政策及專家建議保留計畫機制調整之權利

類別
公司行號
組織成立時間
不限
產業別
農林漁牧、民生化工、製造、資通電子、生技醫藥、光電半導體、藝術文化、觀光休閒、金融保險、運輸物流、營建工程、能源、商業服務、其他

主辦機關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企署)
執行單位
創育機構協調中心(中國文化大學專案研發中心)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計畫官網
歷屆核定名單
全部年度
暫無資料
此名單僅作參考,實際核定名單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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