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
已截止

為培養花蓮縣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能力與廠商 競爭力,以及推動本縣在地特色產業之研發,鼓勵本縣中小企業在地紮根,花蓮縣政府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規劃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向該處申請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 地方型SBIR) 」,期加速提升本縣在地特色產業聚落創新研發之能量,增加投資花蓮及創造就業機會。申請者依本公告之規定,提出其創新研發計畫,向本府申請補助款。

申請資格

國內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所稱依法於花蓮縣辦理登記成立,且符合於下列標準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一億元以下,或經查雇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詳請參閱官網申請須知

應備資料

1.計畫申請表:一式2頁,紙本正本並加蓋公司大小章1份。
2 計畫概念簡報:一式8頁,紙本3份及電子檔1份。
3.無欠稅證明,紙本正本或影本1份。

資料下載
花蓮縣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 SBIR)申請須知
資源類型
政府補助
計畫屬性
創新研發
計畫地點
花蓮縣
截止日期
2025-05-30 17:00:00
計畫狀態
已截止,新年度計畫尚未公告
執行期程

114年8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止。


最高補助金額

總補助經費不得超過總經費50%,且申請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整。

最低自籌比例

上所申請之自籌款部分應大於或等於補助款。

款項給付方式

核定計畫採全程審查、一階段核定、二次付款。前項第3款之應備文件經本府審核通過後撥付第1期補助款50%,俟期末結案審查通過後提出修正後結案總報告4份、請款領據1份、補助款專戶存摺封面與內頁影本1份,前揭應備文件經本府審核通過後再撥付第2期補助款。


類別
公司行號
組織成立時間
5 年以上未滿 8 年
產業別
農林漁牧、民生化工、製造、資通電子、生技醫藥、光電半導體、藝術文化、觀光休閒、金融保險、運輸物流、營建工程、能源、商業服務、其他

主辦機關
花蓮縣政府
執行單位
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
申請方式
紙本送件
計畫官網

聯絡方式

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
青年發展中心電話:03-8221316
SBIR計畫辦公室電話:03-8239860 #7073
計畫電子信箱:hualiensbir@gmail.com

歷屆核定名單
全部年度
暫無資料
此名單僅作參考,實際核定名單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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