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鼓勵本市中小型企業運用政府研發補助資源投入研發技術密集、高附加價值之技術研究及商業模式,達成產業創新轉型及永續發展目標。
台中市政府為鼓勵本市中小型企業運用政府研發補助資源投入研發技術密集、高附加價值之技術研究及商業模式,達成產業創新轉型及永續發展目標。
設立於台中市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辦理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或出資額在新臺幣(下同)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註:應提供最近一期「投保單位人數資料表」之投保人數資料,以證明經常僱用員工數。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始於114年9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止,畫期程為9個月。
新臺幣100萬元整。
補助款最高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 50%。
核定計畫採全程審查、一次簽約、二期付款。第一期支付補助款 50%,結案報告審查通過後,再支付第二期款項。
台中市地方型SBIR計畫辦公室專線:04-2358-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