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鼓勵本市中小型企業運用政府研發補助資源投入研發技術密集、高附加價值之技術研究及商業模式,達成產業創新轉型及永續發展目標。
台中市政府為鼓勵本市中小型企業運用政府研發補助資源投入研發技術密集、高附加價值之技術研究及商業模式,達成產業創新轉型及永續發展目標。
*詳細內容請參照官網之補助申請須知。
始於115年9月1日至116年5月31日止,計畫期程為9個月。
個別申請:最高補助上限為新台幣100萬元整。
聯合申請:最高補助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整(每家上限分別為100萬元)。
專案加碼:為協助受美國加徵關稅影響之中小型企業研發轉型,符合條件者得獲補助經費加碼10%(補助上限仍為新台幣100萬元)。
補助款最高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 50%。
核定計畫採全程審查、一次簽約、二期付款。第一期支付補助款 50%,結案報告審查通過後,再支付第二期款項。
台中市地方型SBIR計畫辦公室專線:04-2358-4951。